竞赛规则:
(一)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登山竞赛规则》执行。
(二)如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两年内不准参加登泰山比赛,并报请中国登山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员替代参赛;
2.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感应计时芯片参加比赛;
3.其他违反中国登山协会《登山竞赛规则》相关规定的行为。
录取办法:
(一)关门时间
发令后青年组、中年组、老年组均限2.5小时到达终点,超时不予计算成绩和录取名次。
(二)个人名次判定
按照运动员用时快慢排列,录取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名次。
(三)团体名次判定
分别录取老、中、青三个组别男、女各1名最优队员完成比赛所获名次总和排列,积分少者列前。如得分相等,则按单项个人名次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同,按单项个人名次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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