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和标准
给予2020年及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双一流”高校及2023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市级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保为准,下同)、其他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万元、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0.6万元的生活补贴。
2.申报条件
来市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3.申报材料
(1)申请人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本人页)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劳动合同(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7)社保证明
注:国(境)外就读的,(3)至(5)项可不提供,学历材料只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有关说明
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烟草、电力、通信、石化、邮政、银行、保险等特定行业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生活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