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博士或入选省级(比照江苏省“双创计划”)及以上层次重点人才工程;
2.为淮安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包括县区〈园区〉重点培育的制造业特色产业企业,下同)全职引进或柔性合作人才;
3.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合作协议起,连续12个月领取薪酬满24万元或柔性合作劳动报酬满18万元(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提成等,不包括实物福利,下同);
4.人才需2020年4月22日后新引进;
5.人才需在符合条件1年内申报。
知识拓展:什么是333产业?
第一条 “淮安市333产业”企业需具有一定规模,在淮安正常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等税种,有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职工。
第二条 “淮安市333产业”范围包括:(一)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装备制造三大制造业产业:(二)生态文旅、现代物流、现代商贸三大服务业产业:(三)特优高效种植、特种健康养殖、特色生态休闲三大现代农业产业;(四)各县区(园区)确定重点培育的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纺织等制造业特色产业,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一并纳入其中。
第三条 “淮安市333产业”企业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企业属于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装备制造等制造业产业的,从业人员需达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需达100万元及以上;(二)企业属于生态文旅、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服务业产业的,从业人员需达10人及以上,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需达100万元及以上;(三)企业属于特优高效种植、特种健康养殖、特色生态休闲等现代农业产业的,从业人员需达5人及以上,营业收入需达50万元及以上。
第四条 不符合上述范围条件或各县区(园区)无法认定的企业,分别经市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认定后可纳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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