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
通 告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区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定于2023年7月7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防空警报试鸣。
试鸣防空警报时间:2023年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
试 鸣 范 围:丰润城区。
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空袭预备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
空袭紧急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共3分钟;
解除空袭警报:音响连续鸣3分钟;
各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7分钟。
组织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全区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试鸣期间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