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注意:网络核验成功的,不需要再提供申请材料。未通过核验的,按以下标准提供。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若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另上传所在家庭户口簿)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2、特困人员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3、孤儿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儿童福利证》或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 生: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
6、残疾人毕业生及脱贫享受政策残疾人(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或所在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本学历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贷款银行、生源地资助管理中心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