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里包含哪些材料?
答:流动人员档案材料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分为十大类:履历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考核鉴定类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党、团类材料;彰奖励类材料;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常见的材料包括:(一)学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军队院校学历)。(二)工作经历: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干部履历表、工资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三)党团材料:入党(团)申请书、转正申请、入党(团)志愿书、思想汇报、加入民主党派材料等。(四)专业技术职称、技术资格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职业技术资格通知书、职业能力资格登记表等。(五)奖惩材料: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的、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