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对象
沂南县城乡居民低保家庭(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中,参加2023年度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为全日制本科教育的沂南县籍大学新生(已得到其他部门救助的,原则上不重复救助)。
救助标准
凡符合规定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一次性救助标准统一定为5000元/人。
申报材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几项材料:
1.申请人、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3.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5.准考证复印件;
6.新生本人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申报方式
8月2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即可。最后经县民政局审批后,及时发放资金到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