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申报条件(对象)
凡县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广大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创业贴息贷款,特别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群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为重点支持对象,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
对小微企业招用符合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重点支持对象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前往合作银行(民丰银行或灌南农商行)申请,合作银行对符合创业贷款申请条件的,出具《银行初步意见书》。
(2)由合作银行将申请人相关材料交到镇为民服务中心,镇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初审,县人社局复核。
(3)经办银行对借款人进行授信和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