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动车头盔新规2023
主要修订内容
1.修改了适用范围
新标准增加了电动自行车乘员(包括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
2.增加了3个安全性能指标
分别为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头盔壳体表面凸起结构和表面摩擦力。
(1)头盔护目镜的耐磨性(雾度)。新标准规定落砂试验后护目镜的受损程度不能影响其正常使用,同时镜片雾度值应不大于10%。
(2)头盔表面凸起结构的剪切力。新标准规定被测的凸起结构应能被剪切、分离,或者不会阻挡切刀从凸起部位处滑过。主要防止骑乘人出现事故过程中戴着有凸起物的头盔在地上摩擦时,凸起物阻挡了佩戴者头部向前的力造成骑乘者二次损伤。
(3)头盔表面摩擦力。新标准规定载物架应不会受到摩擦力阻挡而停止。这个指标也是模拟在骑乘人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头盔在地上摩擦受到的阻力,摩擦力越大阻力越大,给骑乘者造成的伤害越严重。
3.新标准头型尺寸
新标准中测试用的头型尺寸参数相对更适合亚洲人的头型数据。头型由旧标准中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修改为 A、E、J、M、O,5个头型。
4.修改了头盔的种类、形状
为便于直观区别,头盔按适用对象分为A类盔、B类盔两类,A类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和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仅适用于最高时速不大于25km/h的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按形状可分为1类盔、2 类盔、3类盔。1类盔形状为全盔,2类盔形状为3/4半盔(春秋盔)、3类盔形状为1/2半盔(夏盔)。
5.修改了标识要求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不仅弥补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领域的标准空白,更促进了头盔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