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人社发布求职信息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二、受理单位
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18年修订);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4.《关于做好山东公共招聘网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字〔2015〕8号);
5.《关于全面实施<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166号);
6.《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
7.《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且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
六、申请材料
无
七、办事流程
1.个人求职人员可注册登录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s://www.sdggzp.cn/),进行求职信息发布。
2.个人求职人员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泰安双创服务平台 泰山集结号”进行求职信息发布。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咨询监督电话:0538-6718006
十一、办理地点
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