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 用人单位信用承诺书;
3. 昆山市级及以上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范围一)需提供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直接持股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二)需提供有效期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仍然有效)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 重点产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范围三)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 各区镇重点推荐的承担昆山市级及以上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申报范围四),需提供区镇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
7. 各区镇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和重点单位(申报范围五),需提供区镇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
申报个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 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
2. 身份证件;
3. 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 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认定文件;
6. 正式劳动合同;
7.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8. 个税完税证明(单位盖章);
9. 学历学位证书(大陆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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