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安技师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
1.聘用人员符合泰安市有关政策要求的,享受泰安市相关规定待遇,工资、福利执行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2.人才补贴。首次来泰安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连续发放3年。
【拓展】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出具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和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