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汲斌昌决定逮捕)
汲斌昌 资料图 图源:齐鲁网
记者今天(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汲斌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情回顾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为其子谋取利益,2023年“首虎”被双开
同一时间,四“虎”被通报“双开”!
7月27日16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4条处分信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焦小平,湖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易鹏飞,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等4人分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今年6月28日,中纪委也曾在同一天一口气通报了4名中管干部受到处分。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被开除党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春生、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忠伟、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张福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汲斌昌 资料图
此次被“双开”的汲斌昌,是2023年“首虎”。他于今年1月6日在任上被查,落马几天前还在公开露面。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1日,政协第十四届青岛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闭幕,汲斌昌仍作为市政协主席主持了闭幕会并讲话。会议闭幕后不到一周,汲斌昌落马。
通报指出,汲斌昌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他还被指存在多项违纪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
以权谋私,为其子在投资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
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投资、企业融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汲斌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汲斌昌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信息显示,汲斌昌生于1963年11月,山东昌邑人,参加工作后36年来一直在山东省工作。1986年从四川大学国民经济管理系毕业后,他进入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历任农村处副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等职。2000年,汲斌昌任省体改办副主任兼省东西结合办公室主任,晋升副厅级,并于2001年11月至2004年5月挂职任菏泽市委副书记。
汲斌昌 资料图
2004年,汲斌昌任省国资委副主任,并于2010年兼任省管企业监事会主席,明确为正厅级。2013年,他调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5年后出任省经信委主任,后任山东省工信厅厅长。
2020年,汲斌昌任山东省副省长,晋升副部级,负责商务、口岸、打私、应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工作,并与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书坚共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汲斌昌当选青岛市政协主席,直至落马。
汲斌昌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山东省首个落马省部级干部,也是党的十九大后山东第三“虎”。去年7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受审,他曾担任青岛市市长5年,2021年落马,他被指控受贿1.55亿余元;2018年1月,时任山东省副省长季缃绮被查,他于2013年当选副省长,最终获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