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
1.新生入学姓名(录取姓名)必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姓名相符。中考若使用“曾用名”(“曾用名”必须在本人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上有记录)进行报名的,应在开学第一周内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更改手续,并把户口簿上的“姓名”作为学籍档案姓名。如发现学生在姓名上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学籍。
2.中考报名时搞错姓名(或同音异形或电脑字库中无该汉字的),应在开学第一周内提出更正申请,同时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学校档案室办理更正学籍姓名手续。
3.外省户籍考生特别注意: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且参加高考和录取,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①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②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③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④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⑤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
⑥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⑦拟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高考录取结束前(8月31日),即是2023年8月30日前父亲或母亲要办好居住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并且要至少累计三年,才能三年后(2026年6月)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和高校录取。
4.尚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暑假期间要办理好身份证,在开学一周内把身份证(正反面)和户口簿(户口簿内首页即“户别”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两证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面)交给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