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将“根据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在宜昌区域内不动产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住房套数(不含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的房屋套数”调整为:“根据购房人(含共同购房的成年子女或父母)及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行政区域范围〔县、市、城区(含夷陵区)〕内不动产部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住房套数(不含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综合认定的房屋套数。”
个人公积金的开设对象
在宜昌自谋职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开设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
一是城镇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本市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
二是自由职业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独立从事某种职业,为社会提供合法服务的劳动者。
怎么开设账户?
1、本人身份证。
2、宜昌范围内的提供户口薄;非宜昌户籍的提供在宜办理的《居住证》等相关材料。
3、受委托银行本人的借记一类卡。
4、宜昌范围内近三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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