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这些地方停车费下调
2023年7月15日起,新北区机动车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第一阶段在免费停放时长、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和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三个方面进行调整,第一阶段调价的停车设施将实现收费标准变更到位、收费公示牌更换到位、实际收费执行到位。
此次调整收费的停车设施涉及27处停车设施共10238个停车位,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以及景区、公园配套停车设施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停车设施。
二、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延长
1、机动车进入各类停车设施停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含)的,免收停放服务费。
2、机动车进入公园配套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2小时(含)。
3、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同一停车设施每天首次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2小时(含)。
4、各类停车设施现行免费停放时间超过上述公布的免费时间的,仍按现行免费时间执行。
5、各类停车设施的停放服务计费时间,从免费停放时间结束后开始计算。
三、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落实
1.划分区域。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
图源:新北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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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分车型。机动车车型分为:小型车(蓝/绿牌、5座及以下的黄牌教练车)、中大型车(黄/黄绿牌、不包括5座及以下的黄牌教练车)。
3、区分类型。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分为:(1)城市道路停车泊位;(2)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3)景区、公园配套停车设施;(4)医院配套停车设施;(5)交通违法(事故)车辆停车设施;(6)其他公共停车设施。
4、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经营者、管理者应当根据经营成本、周边停车收费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四、部分停车设施收费标准下调
(一)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 ,以及景区、公园配套停车设施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说明:
1、中/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2、以15分钟为计费周期,不足一个计费周期的,按一个计费周期计算。
3、连续停放是指机动车进入上述停车设施开始,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最高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后,重新开始进行计费并累计计费,免费时长不重复。
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
说明:
1、中/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2、以15分钟为计费周期,不足一个计费周期的,按一个计费周期计算。
3、连续停放是指机动车进入上述停车设施开始,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最高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后,重新开始进行计费并累计计费,免费时长不重复。
景区、公园配套停车设施停车收费标准
说明:
1、中/大型车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一倍计收。
2、连续停放是指机动车进入上述停车设施开始,24小时内连续停放的最高收费;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后,重新开始进行计费并累计计费,免费时长不重复。
3、实行计时收费的,按照表格中的计费周期进行计费,不足一个计费周期的,按一个计费周期计算。实行计次收费的,不满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每24小时为一次。
(二)新能源汽车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 (含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放服务费在应缴纳金额的基础上优惠50%。本优惠不包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接受因交通事故(故障)、交通违法等原因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机动车辆和包月停放车辆。
(三)持有残疾人证且由本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车辆,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减半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上述各类停车设施现行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低于本次公布收费标准的,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