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去迁入,或迁出办理车管所登记
一、受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或者单位;
(2)具有机动车来历证明;
(3)具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具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5)具有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二、所需材料:
(一)抵押期间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7*机动车号牌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10*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二)抵押期间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1*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7*机动车号牌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9*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10*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抵押期间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二)抵押期间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