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2023年本科生资助政策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安徽省具体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确定。(高校实施)
(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实施)
(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高校实施)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高校实施)
(5)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到安徽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学费补偿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补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实施)
(6)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安徽省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新生、在校生和预科生。贷款上限为普通本专科生12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16000元/人/年。(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实施)
(7)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滋蕙计划)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籍所在地教育局实施)
(8)校内资助
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生,资助标准由各校自行确定(高校实施)
(9)地方政府资助、社会资助(具体情况咨询各地教育主管部门)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556551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