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德阳什邡通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一、为完善我省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原则同意实施德阳什邡通用机场项目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A1级通用机场,飞行区指标为2B,建设1条长1200米、宽30米的跑道,2条垂直联络道,29个机位的停机坪,5338平方米的机库,439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以及空管、助航灯光、消防救援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3676万元,其中资本金8470万元,由德阳市什邡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投资由什邡市恒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
四、什邡市恒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严防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进展情况及时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二)落实以工代赈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三)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项目开工前取得待出让土地,落实用地条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