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人才平台激励政策一览
一、人才培养平台奖励
1.对人才集聚程度较高、资本投入较强、开发使用较好、尊才爱才氛围浓厚的聚才用才示范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2.紧扣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聚焦“2+4+N”主导产业,推动用人单位与高等院校建设大学生实训(实习)基地,联合培养人才。
3.成效明显、具有导向作用的基地,给予用人单位最高10万元奖励。
二、人才研发平台扶持
1.对新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重要人才研发平台按照50万元标准给予扶持资金。
2.获批省级重要人才研发平台按照省财政奖补额度1:1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扶持资金。
3.对新批准设立的实际运行好、发挥作用明显的且经考核合格的市级院士工作站,最高给予50万元科研资助
4.获批江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科研资助,经考核优秀的再给予20万元科研资助。
5.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每人15万元资助。
注:同一法人单位同一平台只奖励一次,获更高层次认定的补齐差额。
注:咨询电话:0793-821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