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入职材料:
1、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工资格及相关证书、个人获得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语言能力相关认定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入职手续:
1、毕业生确定取得用人单位接收意向;
2、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
4、毕业生到所在学院签署就业协议;
5、毕业生到就业指导中心最终签署就业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交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学校签署完就业协议书之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生本人各留一份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