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于都2023秋季招生对象(于都学校招生)

社会热点2023-05-29 19:00:20未知

赣州于都2023秋季招生对象(于都学校招生)

  (一)中小学招收以下四类招生对象,其中:小学招收符合城区小学入学资格的,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符合城区初中学校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具体类别招生对象及条件如下:

  1.第一类别:县城非集体、挂靠户籍地址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对象。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招生对象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等原件。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已在县委人才办备案)等优抚对象。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对应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等原件。

  2.第二类别:县城非集体、挂靠户籍但户籍地址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地址不一致的招生对象,以户籍或房产地址就近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招生对象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等原件。县城非集体、挂靠户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城区无房产的,在户籍地址招生片区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招生对象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情况查询证明、固定住所证明等原件。县城非集体、挂靠户籍,与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共同生活的,可在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房产地址片区申请学位。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招生对象户口簿、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招生对象与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关系证明等原件。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需在本县城区学校入学的子女。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证明、编制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情况查询证明、固定住所证明等原件。未安置的城区建设拆迁户人员子女(征迁的房子已经拆除,未入住安置房、未在城区购房入住),在固定住所招生片区就近入学。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县住保中心和贡江镇人民政府联合提供的未安置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情况查询证明、固定住所证明等原件。

  3.第三类别:户籍不在县城的城区购房并入住人员子女。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有效购房合同(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发为准)、购房税务发票、近三个月的水(或电)费发票、户口簿等原件。户籍不在县城的城区自建房人员子女。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近三个月的水(或电)费发票、户口簿等原件。户籍不在县城的城区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人员子女。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近三个月的水(或电)费发票、户口簿等原件。县城集体户籍、挂靠户籍招生对象,在户籍地址招生片区申请学位。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招生对象户口簿、固定住所证明等原件。户籍不在县城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以依据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房产申请学位。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招生对象与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关系证明等原件。

  4.第四类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县城区务工)。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企业(已在工商登记部门注册)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务工合同、缴纳了近3个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凭证或近3个月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凭证、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等原件。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我县城区经商)。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1月-6月份经营资金往来凭证(如进货资金凭证等)、固定住所证明、户口簿等原件。

  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期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在我县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县教科体局将会不定期抽查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情况,发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不在我县城区企业务工(或经商)的,下学期须转学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地或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二)户口簿无法明确招生对象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子(或监护)关系的,须提供招生对象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亲子鉴定或收养关系证明等)。小学毕业升初中的招生对象除了提供相应类别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于都县小学学业完成证书》(外地毕业返迁的招生对象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或电子学籍证明材料)。

本文标签: 监护人  父母  户口簿  户籍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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