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的标准及减免有多少?

社会热点2024-04-24 00:24:46未知

平湖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的标准及减免有多少?

  平湖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的标准及减免有多少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包括:

  人才公寓业主单位或人才公寓委托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人才公寓管理单位);

  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且在外租住非公租房的个人。

  承租人租住人才公寓,租金由人才公寓管理单位收取,人才公寓管理单位应制定人才公寓租金减免政策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租金上限不得高于当地租房市场价的70%。市人才专项资金按减免金额的1.5倍给予租房补助。

  以上租房补贴和租房补助金额不高于以下标准:

  人才码E类及以上人才,每月每人不超过2000元。

  人才码F类人才,每月每人不超过1200元。

  人才码G类人才,每月每人不超过600元。

  经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或人力社保局认定的合作院校,其学生来平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入住人才公寓的,给予人才公寓管理单位租金、水电费等全额补贴。

  租房补助方式及要求有什么?

  人才公寓管理单位按季度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总期限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安排见习大学生入住的,参照该大学生在读学历对应人才码标准申请租房补贴。

  承租人在入住人才公寓期间取得房产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证的,次月人才公寓管理单位不再享受租房补贴,承租人不再享受该人才公寓减免政策。

  人才公寓管理单位要确保将不低于年度营收总金额的10%作为本公寓的修缮资金,用以改善住宿条件。

  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人才申请其工作单位所在镇街道人才公寓但无法安排入住时,方可按季度申请租房补贴。租金低于对应补助金额的,按实申请租房补贴。其在取得房产网签备案或不动产权证后,不可再申请租房补贴。申请人符合多项条件的,按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本文标签: 人才  公寓  单位  租金  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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