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与管理细则 博物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旅游攻略2023-07-25 23:51:43未知

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与管理细则 博物馆志愿者管理制度

  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与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渭南市博物馆发展,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弘扬志愿者精神,向志愿者提供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多元舞台,促进和谐社会和个人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渭南市博物馆吸收热爱博物馆事业,愿意在博物馆为公众服务的人士为本馆志愿者。

  第三条 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组织及个人均接受渭南市博物馆的管理。

  第二章 志愿者的招募

  第四条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基本条件

  1、热心博物馆公益事业,具有良好文化素养,愿意无偿服务于社会;

  2、年龄在18—65周岁,身心健康,乐观向上,善于交流,诚实守信,具有团队精神;

  3、每年至少服务满60个小时,每月至少来馆服务2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

  4、能够自觉遵守渭南市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类准则。

  第五条 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报名流程

  1、报名:本馆常年接受报名。方式一:在渭南市博物馆官方网站下载志愿者申请表报名;方式二:到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913—2559976;

  2、面试:根据所填报岗位要求进行面试;

  3、培训:面试通过者参加岗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志愿者活动的意义与价值观、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规章制度及仪容仪表、博物馆业务知识培训等;

  4、考核:按岗位分组进行考核。

  5、见习: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见习期,见习期时间为2个月,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

  6、转正:见习期表现良好,服务时间达到要求者,可转正成为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

  第三章 志愿者的工作

  第六条 参与博物馆组织的大型活动。

  第七条 讲解服务:为观众提供参观讲解服务,提高参观质量。

  第八条 导览服务:为观众提供参观咨询、引导服务,劝阻不文明行为,协助保持馆内卫生整洁,协助疏导观众、维护展陈、藏品和观众安全。

  第九条 社会教育活动服务:协助策划与开展系列社会教育活动。

  第十条 宣传推广服务:活动现场采访、新闻稿撰写、照片拍摄与视频录制剪辑、对外宣传等。

  第四章 志愿者的管理

  第十一条 本馆常年接受志愿者报名,但审核、培训等受理工作一般一年集中一次。

  第十二条 本馆向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发放《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服务手册》,如实记录每次服务情况,经确认后,作为服务考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 本馆向志愿者发放志愿服务标志,志愿者每次上岗必须佩戴。

  第十四条 在本馆从事教育普及等特定岗位的志愿者必须参加业务培训,掌握博物馆的一般知识,以及与博物馆教育相关的一般理论与方法。本馆志愿者接受所服务部门的指导,并由该部门的专职人员负责与志愿者联系。志愿服务时间由服务部门与志愿者协商确定,一般每月至少服务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3小时,除特殊情况外,商定的服务时间不予变更。

  第十五条 本馆志愿者服务期限一般为一年(时间从录取之日起计算),服务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并获准后可延期;如遇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可中断志愿服务。对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团体,本馆将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表现消极、影响服务者,本馆将劝其退出志愿者行列。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博物馆有权撤消其志愿者资格: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本馆志愿者。

  1、有违法行为,受到执法部门处罚者;

  2、言行与志愿者身份不符,有损博物馆及志愿者形象者;

  3、违反《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章程》者。

  第十七条:服务注意事项

  1、爱护博物馆形象,着装整洁大方;

  2、上岗前禁止饮酒或吃使口腔产生异味的食物,如葱、蒜、槟榔等;

  3、在讲解过程中必须保证讲解服务质量,不允许吃零食、聊天和接打私人电话,在馆内不允许吸烟、嬉戏打闹、高声喧哗及影响其他工作人员的办公和休息;

  4、志愿者在本馆服务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用语,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庄、大方;

  5、对待观众必须使用礼貌用语,要实行站立服务、微笑服务,不能对观众态度冷漠、语气生硬,也不能与观众发生冲突;

  6、志愿者所提供应为免费服务,故不应向观众收取报酬或索取小费及贵重物品,如拾得观众遗失在展厅内的物品应该及时交予咨询台。

  第五章 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权利

  1、免费参加博物馆的各种讲座、重要活动以及与藏品相关的各种培训;

  2、免费使用渭南市博物馆提供的业务书籍和学习资料;

  3、享有渭南市博物馆举办的各类文化活动和教育活动的优先参与权;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就志愿者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九条 渭南市博物馆志愿者义务

  1、履行志愿服务承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2、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4、作为志愿者应举止大方,言辞得体,微笑服务,不说粗话脏话,不能与观众发生争执;

  5、热爱博物馆事业,具有无私奉献,不计回报,爱岗敬业,团结互助的精神;

  6、认同并遵守以上条例,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渭南市博物馆所有,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文标签: 渭南市  志愿者  博物馆  观众  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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