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仅限内地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购车合同一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且签订时间不晚于发票开具时间,纸质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及购车金额;电子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申请人姓名、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及购车金额;
3.购车发票一发票开具时间在2023年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如发票中包含除购车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建议分开开具发票。如确实无法分开开具,需提供对应明细材料佐证。购车费用相应发票价格(含税)需达到对应补贴档次要求。当购车合同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时,以发票金额(含税)为准;
4.新购车辆行驶证主页和副页(发证日期必须在2023年9月8日至10月15日期间,且不早于购车合同签订时间、发票开具时间);
5.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文书签署人、证件号码、发票购买方信息均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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