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通告如下:
根据国家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的放假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五个区、县(市)分中心及相关便民服务网点)于2023年9月29日(周五)至2023年10月6日(周五)期间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同时于9月28日(周四)16:30起关停单位网上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浙里办”APP、“支付宝”APP、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网上业务渠道及银行自助终端提取通道,2023年10月7日(周六)8:30起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