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唐初府兵制的特点 唐初实行府兵制

历史百科2023-10-14 11:05:27佚名

概括唐初府兵制的特点 唐初实行府兵制

1、唐朝府兵的中央统领部门集中在左右卫、左右武卫等十二卫,而“东宫六率”则是府兵的间接管理部门。十二卫各配置一名管理者,直接领导人是皇帝自己。而“东宫六率”也各配备一名管理者,直接领导是太子本人。

2、府兵的基础单元是设立在个地区的折冲府(又称之为兵府、军府),归属于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领导。兵府的级别共分上、中、下三个等级。

3、军府分散在全国各地,但是在都城长安相近地区的关内道尤为密集,让唐朝中央统治者即执掌重兵,借以贯彻“居重驭轻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军事方针。

4、府兵征调务必要拿着尚书省兵部的兵符才可以。战争爆发时由皇帝本人钦命大将统驭大军出战,战役终止后,将军归朝,兵士回府,武将手中则无兵可带,所以不能拥兵自傲阻碍中央政务。而暂时性的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即保障了中央政权对府兵的绝对性掌控,又更加有利于维护中央集权和巩固政权的统一。

5、唐代府兵制度是创办在均田制度的基本上,也是沿用了兵农合二为一的一种制度。兵士20岁可参军,60岁开始免除兵役。府兵征兵的特点是“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府兵在服兵役时期可免其各项税赋,但其出征的时候需要自己解决兵器、盔甲和食粮。

6、府兵们非战争时期的职责就是分组轮番值守都城长安,担负着守卫或警卫工作,也称为“番上”。有时会有短期外调驻防或外出公干。府兵平日里基本上就在家里参与农业劳动,冬天的时候或农闲季节集合在一起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因而就逐渐衍变成了兵农合二为一、寓兵于农的武装体制。

本文标签: 概括唐初府兵制的特点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