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中职职教高考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主要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中职校主要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中职校毕业,或具有我省户籍、省外中职校毕业;
3.已报名并参加我省中职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中职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中职校一年制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
(一)中职职教高考招生包括本科批次、专科第一批次和专科第二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中职职教高考年度招生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二)招生章程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我省有关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