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艺考招生政策
计划编制
凡 2024 年拟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含面向全国招生),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各高校可根据考试类别划分专业组,按院校专业组模式,分统考、“统+校”两种类别,分专业申报)。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院校,应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的方式,以便考生填报志愿。
未经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负责处理。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按艺术类招生的专业。
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 4 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有关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的,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能力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得低于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纳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范畴。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艺术类统考本专科院校(专业)均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可组织校考的院校的“统+校”专业设置 1 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实行顺序志愿填报和投档。考生要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院校的录取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办法另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