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县属义务教育段学校空余学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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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内容
1.桓台籍常住居民:学生本人及父母的户口本、婚姻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其中房屋产权手续于2016年10月1日前办理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学籍号等。
2.非桓台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本、婚姻材料、《不动产权证书》或租房合同、居住证、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或桓台县政府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学籍号等。
其中,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审核户口本、婚姻材料、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全款购房票据等,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