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考生须知:
一、测试方式
烟台市芝罘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网络智能测试系统,以口试的方式进行。口试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词(分值10分,限时3.5分钟)、读多音节字词(分值20分,限时2.5分钟)、朗读短文(分值30分,限时4分钟)、命题说话(分值40分,限时3分钟)。通过测试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
二、测试流程
1.报到。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考点报到。
2.候测。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测室。
3.信息采集。分批次组织考生验证身份信息、采集照片。
4.测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到抽取的试题号对应机位参加测试。
5.离场。考生测试完毕,等待本场次考生全部测试结束后,统一离开考场。
三、测试要求及违纪处理规定
考生应严格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及现场测试等工作,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作弊,取消本次测试成绩。
1.携带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测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参加测试的;
2.在测试过程中接触或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测试的;
4.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测试秩序。取消本次测试成绩;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测试工作场所秩序,妨碍测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2.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测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3.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4.其他扰乱测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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