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方法》(东府〔2023〕26号)《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方案》(东府〔2023〕27号)《东莞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积分制入学日程安排,现就我镇2024年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排名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一、学位供给情况
积分制入学的公办学位:东莞市东坑镇群英小学一年级35个学位。
二、录取方法
坚持“积分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优先满足积分高的申请人入读,录取公办学位。
第一步:确定名单。2024年东坑镇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根据积分分数从高到低,按学位供给计划数确定获得积分制入学的公办学位名单。
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以上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情况,由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通过抽签或电脑派位进行录取。
第二步:公示录取名单、学生注册。已获得积分制入读公办学位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去录取学校进行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公办学位。
第三步:“注册确认”查重后,视情况进行补录操作。遇有放弃积分入读学位,在“注册确认”查重后视学位盈余情况,对积分排位顺延的申请人及其填报的第一志愿,实行补录操作。被补录的学生由补录学校通知其办理注册事宜。如有不服从补录结果的,视为放弃公办学位。
此方案只针对非户籍适龄少年儿童起始年级申请积分入读到公办学位。对于不参加积分入读公办学位的非户籍学生,按照市有关规定可以在民办学校就读,每学年秋季开学后向就读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符合条件可以领取学位补贴。
三、积分公示
公示期为6月10日-6月16日,期间如接到反映和举报,经核查属实后,按实际情况修订积分结果和排名;如发现有家长方或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
具体名单点击查询:2024东坑积分入学公示名单
四、咨询及监督投诉方式
如对积分排名有疑问反映和举报的,请于2024年6月10日至6月16日,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的方式实名向我中心反馈。
东莞市教育局:0769-23126112
东坑镇教育管理中心:0769-83381561
邮箱:dkjgzxzs@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