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幼升小报名材料
1.招收符合第一类招生对象的,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招收第三类对象(适龄随迁子女),须提供户籍证明、务工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或租房合同)等有效佐证材料。
2.招收符合第二类招生优待对象的,须提供相应规定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邦大幼儿园、原新华幼儿园须按照程序组织摇号并向教育局(初教)、相关学校提供名单。
3.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服务区域内的入学对象只能报名就读一所学校,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身份识别,不得跨区域报名或报名参加其他学校摇号。
4.除城区10所试行“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的小学外,全县其他小学应在7月5日之前完成起始年级招生,并将新生名单报送基础教育股(初教)。
招生条件
(一)第一类:片区户籍人口、常住户口在小学招生服务区内或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三)第三类:适龄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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