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万江街道公办中小学入学办法
1.招生对象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市、街道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积分入学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入学办法
(1)万江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时,由万江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如辖区内公办学位不足,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2)符合市、街道优待政策适龄儿童少年。
市级优待政策:
①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
②父或母一方持有效的《东莞市优才卡》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房产;
③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东莞市工作或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
④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
⑤符合规定的台湾学生和华侨华人子女;
⑥符合规定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
⑦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街道优待政策:
⑧父或母一方符合《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
⑨已与万江街道签订协议的房地产项目,且父或母一方为一手房业主的适龄儿童少年;
由万江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以辖区内的公办学校解决为主;如辖区内公办学位不足,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3)积分入学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23〕26号)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