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50分投档政策照顾对象
25周岁以上(199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享受加分政策不累计,取最高分值)。
加30分投档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享受加分政策不累计,取最高分值),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设区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25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者),生活能够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加20分投档政策照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享受加分政策不累计,取最高分值),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现役的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
(3)25周岁以上(199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者)。
(4)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加10分投档政策照顾对象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享受加分政策不累计,取最高分值),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照顾加分可以累计吗?
不可以。加分投档照顾政策的加分值不累计,取最高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