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三)贷款期限
按在校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用途
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请额度。
(五)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1.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2.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3.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的7月31日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相应的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申请条件
(一)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城区,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注:自主招生、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集团办学、第一年无学籍的学生等这几类学生不可以办理助学贷款。超低分录取的大学生,建议先询问学校接不接受你的贷款再办理。
(二)共同借款人
1.与借款学生的关系: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年龄: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兴宁区;
4.其他: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人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三、申贷流程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关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贷款预约”→扫描二维码(该二维码每周更新一次)→选择贷款办理时间预约。
5.在系统上完成以上步骤后,根据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到兴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点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6. 签订合同后,领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操作指引》折页,下载平安口袋银行APP,次日收到平安银行短信后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操作指引》开通平安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助学贷款资金及还款。
7. 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流程
1.网上自助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2022年首贷的,今年续贷请使用平安银行APP进行人脸识别,2022年以前首贷的,用支付宝APP进行人脸识别后再继续办理。提交成功后,等待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查,成功签订续贷合同后,手机会收到回执信息。
2.现场办理续贷。办理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好续贷声明。
3.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贷款,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4.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上远程办理, 因身份认证不通过,不能成功办理续贷的,请借款人按照首贷预约方式,线上预约成功后,与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身份证和贷款申请表前往现场办理。
四、现场办理首贷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4.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五、注意事项
1.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在电脑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的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码直接登录系统。
2.如何导出《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会跟随申请表一起导出,请用黑色水性笔如实填写《家庭经济里的困难认定表》。
3.忘记学生在线系统密码怎么办?
方式一:自己找回密码
点击学生在线系统登录框下方,“忘记密码”链接,可以选择“通过短信验证码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个人信息重置密码”,或者选择“通过密码保护问题重置密码”,并根据页面提示流程操作,完成密码重置。
方式二: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经办人重置密码
致电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请经办人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内重置密码。
方式三:拨打95593重置密码
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电话95593,经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线重置密码。
4.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
贷款资金发放后,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任何一张I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您的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获取。相关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六、注意事项
1. 为防止扎堆办理,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继续按续贷申请“线上办理”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开展。
2. 首贷预约方式:关注“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贷款预约”→扫描二维码(该二维码每周更新一次)→选择贷款办理时间预约。
3. 线下办理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2号门)往西约50米,兴宁区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天龙湾曼悦酒店正对面)
4. 线下办理时间:8月1日起开始办理,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5. 联系方式:南宁市兴宁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电话:0771-3290628;
6. 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政策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