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浦阳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
1. 小班招生年龄: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2. 招生对象: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
①根据政策承接世居生源(新华幼儿园承接城北世居生源、浦阳幼儿园承接城西世居生源、机关幼儿园承接城南世居生源、月泉幼儿园承接城东与五里世居生源);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及以上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经县有关主管部门和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②户籍在招生服务区(以2023年秋季招生范围为准,具体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下同)内的适龄幼儿。
(2)第二批
父母(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幼儿。报名审核后人数小于或等于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报名审核后人数超过第一批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按父母(监护人)服务区内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先后顺序录取。
(3)第三批
1. 新华幼儿园、浦阳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经前二批招生录取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面向社会适龄幼儿摇号录取(含浦江户籍与非浦江户籍幼儿。
2. 非浦江户籍幼儿报名摇号,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父母一方参加我县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或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居住证)。
(2)报名审核后人数小于或等于第二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报名审核后人数超过第二批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经县公证处电脑随机派号录取。
(3)其他浦阳街道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适龄幼儿招生(含非浦江户籍适龄幼儿),应招尽招。
浦阳街道公办幼儿园前二批同步招生,招收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幼儿及其父母(监护人)持有服务区内房产的适龄幼儿。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幼儿到所在服务区对应的幼儿园报名,不能参加新华、浦阳、机关幼儿园摇号。各批次报名(包括新华、浦阳、机关幼儿园摇号报名)时,适龄幼儿只能报一所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