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东莞石排镇插班生入学指南
(一)入学年龄和条件
1. 小学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在满6周岁入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入学年龄,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 初中非起始年级转学,必须要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且要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3. 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
4. 市内外转学插班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其家长须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如无法提供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的,须提供在本市办理的有效居住登记以及提供在本市居住或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清单、纳税清单或房产证明等),并签订补办居住证承诺书。
(二)入学办法
1.户籍学生
(1)户籍学生需转学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的,须在2024年5月9日-5月14日或2024年7月30日-8月5日期间(节假日除外)携带学生双方家长和学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无不用提供)或工作证明原件和社保清单(如无不用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表等材料(如申请长幼同校,还需提供学生亲兄弟姐妹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亲兄弟姐妹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和复印件)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转学申请,镇教育管理中心结合公办学位实际,根据学生入户石排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学位,公办学位不足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2024年7月31日之后入户的统一在下一学年度再进行登记。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户籍学生需转学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须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学生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
2. 非户籍学生
申请民办学校。自行联系民办学校,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能否接收。民办学校应在核批的办学规模范围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招收转学生。该类转学不需要登录招生平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