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安徽考区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查询。
报考人员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平台规定的流程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注册前,须从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
新注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查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
注册用户功能全年开放,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信息提交后24小时内返回,请报考人员及时完成注册,以免影响报名。
(二)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完成注册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11日9:00至4月18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相应考试进入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确认环节,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核查
1.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现场核查。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18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4月18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从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5)报考级别为高级社会工作师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本人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现场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民政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实施,于2023年4月17日前将本地区现场人工核查时间和地点安排情况报省人事考试院,并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门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核查。凡在核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核查前,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核查后,报考人员不能进行修改。修改报考信息将自动取消报名信息确认状态,请谨慎操作。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流程和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12333接通后转2.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
(四)网上缴费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5元的标准收取,合计客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计收65元。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121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另上缴国家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9元的标准收取,合计每人每科计收69元。
3.通过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23日16:00前登录报名服务平台,通过易宝支付平台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原则上不予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