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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遴选机关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讨论,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该职位可以空缺。
体检由遴选机关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遴选机关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委组织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实行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遴选机关将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遴选资格。对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合岗位工作的,经遴选机关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取消遴选资格,遴选人员回原单位工作。对取消遴选资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遴选机关党组(党委)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8509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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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85098500;考务咨询电话:59000251。
对报考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85215210,ntjwzzb@163.com;
市中级人民法院:68506497,ntzyrsc@sina.com;
市人民检察院:85525592,ntjcxc@163.com;
市委社会工作部:59000100,bgs.sgb@nantong.gov.cn;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85215031,zhc.wxb@nantong.gov.cn;
市司法局:59002208,ntsfjzzb@163.com;
市财政局:85594158,ntcz_rsc@163.com;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9000130,ntrsj_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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