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福州随迁子女入读小学条件
随迁子女指随父母去各区居住的福州市五城区以外户籍(港、澳、台、外籍等除外)的适龄子女。
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电脑派位工 作实行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入学。在本市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 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市十佳农民工称号及见义勇为人员 的随迁子女,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先 予安排。
1、入学条件:
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需具备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片区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2022年6月16日--2023 年7 月5 日期间的居住证视为有效期)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租房合同、拆迁协议)。父(母)购房或持有公租房合同或拆迁协议的,无需办理居住证。居住在2021 年11 月30 日以后(不含2021 年11月30 日)购买的房产,还需提供父母居住证地址上的房产证材料和业主出具的知情同意书。
2、五城区优先派位条件:
在随迁子女具备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学生设置以下派位优先等级:
最优先:(1)父(母)持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 100% 产权(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不动产登记 证明);(2)父(母)租住五城区公租房且持有租赁凭证或持有拆迁协议;(3)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愿学校服务范围内房产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额。
次优先:(1)父(母)2 月28 日前在五城区持有营业执照并具备年纳税证明(国税、地税电子发票);(2)父(母)具有五城区户口且另一方居住证在五城区;(3)父母双方具有五城区户口。
第三优先: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 个月(截止当年6 月30 日)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