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泉州惠安县普通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初中招生政策,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县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普通初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原则,全面落实初中免试入学规定要求,公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统筹安排符合招生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及居住在我县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招生范围和计划数
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规定
1.公办初中学校实施初中单校划片对口直升或初中多校划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等方式招生,采取登记入学或书面通知入学。县域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均免试升入初中。惠安一中、高级中学、惠安三中、嘉惠中学、螺城中学、科山中学等6所中学以及亮亮中学部分招生计划招收县城区域小学毕业生,采用填报志愿电脑随机派位的招生办法。同时,上述7所学校划出一定的招生计划面向螺阳镇小学毕业生,采用填报志愿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附件2)。
2.农村公办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按照县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片区入学范围和招生指导计划数(附件1),依据户籍属地,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招生办法。在非户籍地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特别是在各镇中心小学(含分校区)就读的,原则上回到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就读。
3.农村公办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原则上不招收非本校招生片区的学生,对因特殊情况需跨片区进行就读的学生,应由家长填写《惠安县2023年初中招生跨片区入学协议书》(附件3),经双方学校同意,由接收学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学校不得私自接收入学手续不完整的学生。
4.在外县(市、区)就读小学的惠安户籍学生,要求回惠安就读中学的,属螺城户籍要求回县城区域中学就读的,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3年5月23日,并于6月10日前持相关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到县教育局初幼教股报名、填报志愿,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到相应中学就读。未参加县城区域电脑派位的,填写《惠安县2023年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中学申请表》(附件4),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县城招生计划未满的学校就读。
非螺城户籍的,需持相关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到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报名,由户籍所在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安排入学。
5.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根据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符合下列情况的照顾对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入学,相关手续必须在6月10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审批。
⑴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需提供县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确认的证明等有效证件);
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需出具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确认的证明);
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需提供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确认的证明)。
⑷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3〕7号 )执行)。
⑸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当地居民子女,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台胞子女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就近入学,按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⑹其他根据省、市及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对象。
亮亮中学招生有关规定
1.经县政府同意,今年向亮亮中学购买初一年500个学位,纳入我县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招收我县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采用填报志愿随机电脑派位的招生办法。
2.鉴于螺城镇、螺阳镇公办初中学位较为紧张,为解决两镇小学毕业生入学的问题,亮亮中学面向螺城镇及螺阳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招生300个。螺城镇及螺阳镇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可以填报含亮亮中学在内的7所初中校志愿,再由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派位办法见附件2)。
3.亮亮中学面向紫山镇光山村招收征迁失地安置户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紫山镇政府汇总、核实,并将佐证材料于5月23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列入政策照顾生对象。
4.为满足县域内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亮亮中学面向除螺城镇、螺阳镇外的10个镇小学毕业生(含螺阳镇户籍在惠安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招生100个。欲就读亮亮中学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8日至6月10日在所就读小学填报《2023年亮亮中学招生志愿表》,具有我县户籍但未在本县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家长携带材料(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加盖原就读小学公章的学籍基础信息表)于6月8日至6月10日到教育局初幼教股申请并填报志愿。
5.报名参加亮亮中学招生的螺城镇、螺阳镇小学毕业生按照《惠安县2023年县城区域小升初电脑派位实施方案》(附件2),与县城6所公办初中校同步填报志愿及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录取;其他10个镇小学毕业生(含螺阳镇户籍在惠安县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录取后按照“人籍一致”的原则,办理亮亮中学学籍。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规定
1.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初中学校同步报名招生,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完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办法,不得采用评测、面谈、收取简历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民办初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对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转学严格审核,严禁违规办理转学。民办初中学校各批次招生都须在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实行统一网上报名。2023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具体招生报名办法见《2023年惠安县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附件5)。
2.民办九年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学生或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当小学部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未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小学部毕业生直升录取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外校的,按本实施方案的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组织录取。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目前在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县教育局同意,学校当时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但必须按照上述一贯制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并纳入提前批。该部分民办学校须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学校所承诺内容(须附佐证材料),经县教育局盖章同意后送至市教育局中教科。
3.招生录取具体步骤
提前批: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面向其小学部招生。
第一批:我县民办初中学校(广海中学、聚龙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县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5)。
第二批:泉州市市级及以上审批的民办初中学校,若在第一批结束后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经批准的第二批招生范围内进行补招(具体招生范围见《2023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补招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有关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实施。
已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和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民办初中学校派位录取的学生,可按我县公办学校招生入学的规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或回到户籍地对口招生片区的中学就读。
民办初中学校在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全部结束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可在公办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向县教育局申报自主招生补录并递交招生方案,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按规定的招生范围进行自主招生补录,但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公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生。若拟录取其他公办初中学校对口直升的招收对象,民办初中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于8月31日前发函至原对口直升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录取。
4.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学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时,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并由学生和家长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附件6)。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与录取学生逐一签订《惠安县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附件7),民办初中学校与家长各持一份备存。
5.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需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县、市教育局审核后,列入政策照顾生对象,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照顾生对象后的剩余计划数。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随迁子女招生入学规定
1.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的“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在螺城、螺阳区域小学就读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享受与本地学生参加县城区域公办初中校和亮亮中学电脑随机派位的同等待遇。
3.小学未在本县就读,居住证在螺城镇,要求就读初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携带“两证一簿”(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惠安县2023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入学申请表》(附件8),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学校就读。
4.小学未在本县就读,居住证在螺城镇以外的其他镇,要求就读初中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携带“两证一簿”(监护人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各初中校的报名时间安排,直接向居住证所在地对口中学提出申请,所在地对口中学按要求查验“两证一簿”后,直接安排入学。
2023年惠安县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