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江宁区教育局《江宁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实际,发布2023年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电话:51196334)。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应具有本施教区户籍,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4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本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①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①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①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内小学报名。
③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而学校难以正常接纳入学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入学办法
本施教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区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①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③房屋产权证。
所有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报名日程安排
1、5月18日,发布公告
2、5月22—28日,网上预约报名
①5月22日至5月28日17:00,符合本施教区范围的适龄儿童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②5月22日起,监护人完成网上报名预约之后,到学校北门门卫处领取纸质 “报名登记表”,按照表格中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待现场报名审核当日提交给学校审核。
3、5月27、28日,现场审核材料
5月27、28日两天现场审核,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4、8月10日,公布新生名单
学校北门公布新生名单,监护人到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南京市文靖东路小学施教区范围
1、天印大道以东,宏运大道以南(含安和家园、景祥佳园、爱涛尚逸华府、瑞祥佳苑小区),长深高速以西,上元大街至万安西路以北(含天鹅湖花园小区)。
2、东新北路以东,古庙北路以南,天印大道以西,通湖路以北。
五、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期间,由一名家长陪同入学儿童进入学校,全程监管儿童在校安全,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和调度。
2、本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需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 户口本(复印件三部分组成:首页、父母双方、适龄儿童);
② 房产证(房产证只一方姓名,携带结婚证);
③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④纸质 “报名登记表”(5月22日起,可学校北门门卫处领取,提前填全信息,现场报名当日提交学校审核)。
咨询电话: 025-8611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