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基本通行原则
右侧通行原则。我国实行的是右侧通行原则。
各行其道原则。简单说就是各走各的路。
2、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和手势信号。
指挥灯交通信号:红灯为代表禁止的颜色。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绿灯为准许通过的颜色。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
黄灯为代表警告的颜色。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另外有些学校要求学生戴“小黄帽”出行,也是因为黄色色彩鲜明,司机叔叔容易辨认。
黄灯闪烁;黄灯闪烁的信号通常夜间单独设在路口,用以提醒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注意交叉路口,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
人行横道灯信号:人行横道信号灯由红、绿两色组成。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人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
交警手势信号:手势信号主要用于交通警察临时指挥车辆通行。手势信号灵活方便,起到弥补指挥灯信号僵化不足的作用,它可以由值勤的交通警察根据当时道路的交通情况灵活使用。如果车辆和行人遇有灯光信号(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与交通警察的指挥不一致时,应首先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