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区镇初中的招生
(1) 招生对象:2023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小学毕业 生。
(2) 区镇初中的施教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初中的,施教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研究确定,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3) 区镇初中招生须在当地区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 城区初中的招生
(1) 招生对象
2023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二种对象: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
(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具体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