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复核原则
考生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允许申请一次成绩复核,不限制科目数量。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成绩复核不提供考生查卷服务,申请成绩复核不收取费用。
二、时间安排
(一)考生申请。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须在5月20日16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其考点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办理复核申请手续,现场填写《河北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成绩复核申请须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替,逾期不予受理。
(二)结果告知。5月23日12时后,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