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依据
《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满教体字【2023】7号)。
二、招生计划
凡符合招生范围和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全部纳入学校招生计划。
三、招生条件及范围
(一)在城区14个社区管辖范围内,户籍在满城区城关派出所的常住居民子女,且户籍登记在3年以上。
(二)满城镇北关村、南陵山村、北陵山村和守陵村户籍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可选择在实验中学就读。
(三)户籍在满城区(含11个乡镇)并在14个社区有住房和房产证(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且房产证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并确实在其居住。
(四)户籍在满城区(含11个乡镇)并在14个社区有住房(含公租房)但暂无房产证,且房产户主与学生系直系亲属(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关系,须出示购房合同、协议或银行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并确实在其居住。
(五)驻满部队和外来驻满单位的六年级毕业生按照现居住地可就近选择到实验中学就读。
(六)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不在满城区)适龄儿童,在满城14个社区有住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资料),到实验中学就读。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在实验中学就读。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凭户口本 报名[指“招生条件及范围”中的(一)(二)类]的需上交: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学生页)。
(二)凭房产证报名[指“招生条件及范围”中的(三)(六)类]的需上交:
1. 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学生页)。
2. 房产证及复印件。
(三)凭购房合同、协议或银行贷款合同报名[指“招生条件及范围”中的(四)(六)类]的需上交:
1. 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学生页)。
2. 购房合同、协议或银行贷款合同及全部复印件。
3. 近半年来其中一个月的水电费票据及复印件。
(四)驻满部队和外来驻满单位的六年级毕业生报名[指“招生条件及范围”中的(五)类]的需上交:
1. 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学生页)。
2. 工作证及复印件。
3. 单位证明信(注明单位电话)。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步骤
(一)报名时间(8月5日-6日,按所居住社区分以下时间段报名):
8月5日上午8:00-11:30 居住在西城社区、西苑社区、诺林湾社区、建设社区的学生报名。
8月5日下午14:30-18:00 居住在祥和社区、燕赵社区、尚东社区、花园社区的学生报名。
8月6日上午8:00-11:30 居住在东城社区、中景社区、东方社区、泰和社区的学生报名。
8月6日下午14:30-18:00 居住在育才社区、星河社区和满城镇北关村、南陵山村、北陵山村、守陵村户籍以及驻满部队或外来驻满单位的学生报名。
(二)报名地点:实验中学主教学楼一楼大厅。
(三)报名步骤:
1. 长按“招生简章”中的“附件1”,保存图片并用A4纸打印《实验中学2023级新生报名表》,准确填写除“入学编号”之外的所有项目,字迹要清楚,其中户口所在地以户口簿公章为准,家庭住址以房产本(合同)为准,各小学学校标识码请查阅“附件2”。
2. 所有材料按原件、复印件顺序,与《报名表》一并装入纸质档案袋中。参照“附件3”,在档案袋封面标明姓名、户籍所在地和证件名称。
3. 上交报名材料时,学生和一名家长按报名时间段到校。先领取序号,按序号顺序进入校园,将整理好的档案袋交报名处。
4.档案袋交到指定地点后,领取“报名回执单”。学校将对所有材料进行留存并进一步核实,核实无误后按“回执单”规定的时间,凭“回执单”领原件及“入学通知书”。
六、审核查验和责任追究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进行初审,教体局组织相关股室和乡镇中心校进行二次复核查验。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2023年招生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牵头组成专门小组,全程监督报名、复核和录取工作。设立举报电话7163300、7195512,接受社会监督。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生家长弄虚作假的,取消学生入学资格,按法律程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招生咨询电话:7077066 7077068
附件1
附件2:小学学校标识码
附件3
1、凭户口本 报名示例
2、凭房产证报名示例
3、凭购房合同报名示例
4、驻满部队和外来驻满子女报名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