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专业、科学评估基础上,得到更为妥善的入学安置,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转学评估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评估对象及时申请登记,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估对象
四川天府新区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幼升小。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2024年9月拟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小升初。完成小学阶段学习,2024年9月需升入初中的残疾儿童少年。
(三)需要进行转介的学生。
二、评估流程
(一)第一阶段:基本信息登记
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
报名方式:
1.四川天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正兴校区报名。(地址:正兴街道广东街208号正兴小学)
2.各街道登记报名。
3.长按进入填写。
(二)第二阶段:资料现场审核
时间:4月13日(星期六)9:00—17:00
地点:四川天府新区特殊教育学校正兴校区(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正兴小学)
资料现场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学生1寸证件照2张;
2.第二代残疾人证或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的残疾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医学鉴定相关材料(包括疾病诊断书、韦氏智商、适应行为等医院盖章的测试报告等)复印件2份;
5.原就读学校学籍情况说明(无学籍者不提供);
6.监护人书面申请。
以上材料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请家长保留好原件。
(三)第三阶段:教育评估
资料审核通过后,当天(4月13日)由四川天府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申请对象进行评估,确定入学安置形式、教育与康复的建议。入学安置形式包括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远程送教。
(四)第四阶段:告知评估决定
天府新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自受理之日起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评估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五)第五阶段:报到入学
申请人在天府新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领取经审核盖章后的安置意见书,按安置意见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
028-89162203(特教校)
028-68772828(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