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办法:
1、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
2、如符合条件的第一批预登记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则按以下顺序录取: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生—跨学区户籍生—学区无房产户籍生。
3、如预登记的学区内户籍生超出招生计划数,则按入户大亚湾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未被录取的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结果公布时间:2023年7月5日
结果查看入口:登录大亚湾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网站 及各学校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