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填报安排在7月27日至28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28日17时),其中,备注为水面舰艇人员合格的专业仅限体检结果为水面舰艇合格人员填报。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组织实施,预报名、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工作于7月24日前完成。
01宣传报名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填报有关高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组志愿。有关单位和高校要提前做好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考生于7月8日18时前,在“江苏征兵”微信公众号“我要当兵”端口上完成预报名工作。
温馨提示:报名端口于6月25日上午8时开放,7月8日18时关闭。
02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7月8日18时报名截止后,省征兵办将考生名单汇总下发至各设区市征兵办,由各设区市、县(市、区)征兵办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按照义务兵征集条件标准执行,体检结果要区分陆勤人员合格、水面舰艇人员合格、不合格三种类型;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7月24日18时前,由各设区市征兵办将“双合格”人员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原件送至省征兵办。
03志愿填报
通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考生可在“定向培养军士”栏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7日至28日,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40个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的体检结果须满足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方可填报相应专业志愿。填报定向培养军士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普通类专科批次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但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专科志愿。
04录取
定向培养军士的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批量投档前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省征兵办提供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单,综合考生分数、报考志愿、体检合格类型进行专项排序,按照招生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等要求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平行志愿线上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的线上考生中征求志愿并投档录取。8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9月底前,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